| 隱名股東可以直接要求確認自己的股東身份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二十七條 公司債權人以登記于公司注冊登記機關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義股東根據前款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實際出資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fā)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隱名股東可以直接要求確認自己的股東身份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