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聽到“香港公司離岸經營”的說法,但什么是“離岸”呢?可以進行哪些形式的離岸作業(yè)?合法嗎?現(xiàn)在讓我們詳細談談香港公司的離岸運作。 香港公司的離岸業(yè)務有兩種類型: 一是通過電話、互聯(lián)網等方式聯(lián)系業(yè)務,在香港注冊地址簽訂合同,在內地沒有現(xiàn)場業(yè)務活動。這是真正的離岸操作,是合法的。 80%以上的內地人在香港注冊后采用了這種經營方式。這種模式的突出特點是成本低、靈活方便,但不能上市運營。 二是內地經營,大陸員工招聘、業(yè)務推廣、簽約等一系列商務活動。如果想以這種方式經營香港公司,必須進行相關工商登記,才能合法經營,否則就是違法的。一般而言,香港公司如何要在內地經營,可采用以下三種方式進行商業(yè)登記。 1.香港公司在內地設立代表處: 根據(jù)《工商條例》的規(guī)定,香港公司必須已成立兩年以上,方可在內地設立代表處。而且,代表處是以香港公司為基礎的,不能獨立開具大陸發(fā)票。只能作為香港公司的業(yè)務聯(lián)絡點,進行業(yè)務宣傳和推廣,可以掛牌經營。如果有興趣在內地設立香港公司代表處,在設立香港公司時可以選擇購買成立兩年以上的現(xiàn)成公司,可以解決“成立兩年”。代表處名稱為“香港公司名稱+(XX代表處)”。 設立代表處的條件如下: 香港公司全套律師公證證明。 香港公司向公眾賬戶對應的銀行出具資信證明。 在中國大陸租賃符合條件的商業(yè)辦公地址。 2.授權大陸企業(yè): 香港公司可以授權在內地注冊公司。香港公司的股東與內地授權的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是指香港公司授權內地公司在內地開展相關業(yè)務活動,從香港公司開設的香港賬戶或離岸賬戶收款。 “XX(香港公司)監(jiān)管/授權”等字樣可以印在大陸授權企業(yè)生產的產品的包裝上,相當于為大陸產品貼上“進口貨”的標簽。 3.在大陸設立外資公司: 首先,無論是設立外商獨資公司還是合資公司,外資公司的股東都必須是香港人或外國人,不能是大陸人。如果不滿足此條件,則不能設立外商投資公司;如果滿足這個條件,外資公司就可以在內地設立,也可以在內地合法上市。 總之,香港公司受香港公司條例的約束,而不是內地法律。如果您想在內地經營,必須按照內地法律法規(guī)進行注冊,才能合法經營。否則就是違法的。 |